西宁 · 省级
专项资金明确青海绿色算力租用奖励和项目建设投资支持上限;实行项目入库、评审及年度指南管理,单纯满足公开比例不代表可获补。
适用主体:租用(购买)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的企业和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数据中心及绿色算力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单位
国产化线索:具体要求待核 · 全文未明确统一国产比例或指定国产目录,待年度细则确认
申报窗口:待确认。第八条规定由省数据局按年度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库常态开放不等于奖补申请持续受理。本轮暂未检索到2026对应批次起止通知
- 适用地点
- 青海省级专项资金覆盖西宁;按属地申报,省属企业项目通过建设地属地申报;租赁须为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
- 指定供方 / 采购约束
- 租赁须购买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具体认定供方及服务目录待年度指南明确
- 国产要求
- 全文未明确统一国产比例或指定国产目录,待年度细则确认
- 政策有效期
- 2024-11-05 至 2026-11-04。第二十条明确有效期;期满是否继续实施须另行确定。原件成文2024-11-04,财政厅11-26发布
- 合格支出期间
- 租用奖励按年,建设按实际投资;具体合同、付款、验收起止期间待年度指南核实
- 兑现安排
- 第十二、十三条:经省数据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拨付;各级财政收到专项资金后30日内下达到实施单位。这不是从用户申报日起30日到账的承诺
- 叠加规则
- 第七条原则上除以奖代补外每项目只申报一种支持方式;第十一条已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具体叠加不可默认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最高 20%金额上限:¥2,0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每年租用(购买)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的租用费第七条(二)1:不超过租用费20%、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第七条要求具体标准在年度申报指南进一步明确。本轮仅核对公开条款;年度指南、实际主体及支出条件仍需核实,未启用自动测算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最高 10%金额上限:¥20,0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实际建成标准机架数、购买算力设备实际投资额等;非所有硬件购买支出第七条(一)1: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须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本轮仅核对公开条款;年度指南、实际主体及支出条件仍需核实,未启用自动测算
关键适用条件
- 青财建字〔2024〕1583号;原件第七条给出公开支持上限
- 专项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项目法分配、逐级属地申报
- 原则上未纳入项目库不得给予支持;项目需评审入库并有合理可考核绩效目标
- 具体补助奖励标准、材料和条件以每年指南进一步明确
公开材料要求
材料清单待确认,请查看官方申报通知。
待确认与信息缺口
- 2026年度申报指南、批次截止及材料清单
- 2026-11-04后是否延续实施
- 实际年度支持比例、项目入库状态、供方目录和合格支出核定
- 单个主体已占额度及具体叠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