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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DETAILS

青海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绿色算力租用与建设

公开条款帮助判断采购相关性。政策效力、申报窗口与兑现安排分别核对;实际资格和核定结果以主管部门为准。

本条按西宁城市入口收录,属于省级政策;地区及适用条件:青海省级专项资金覆盖西宁;按属地申报,省属企业项目通过建设地属地申报;租赁须为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目录城市不限制也不保证具体站点或主体适用。

政策测算输入只保留在本标签页,按政策与采购项目分开;不自动同步采购费用。

西宁 · 省级

专项资金明确青海绿色算力租用奖励和项目建设投资支持上限;实行项目入库、评审及年度指南管理,单纯满足公开比例不代表可获补。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数据局发布:核对:2026-09-21
政策:有效申报:未公布兑现:已公布兑现安排

适用主体:租用(购买)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的企业和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数据中心及绿色算力产业重点项目实施单位

国产化线索:具体要求待核 · 全文未明确统一国产比例或指定国产目录,待年度细则确认

申报窗口:待确认。第八条规定由省数据局按年度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库常态开放不等于奖补申请持续受理。本轮暂未检索到2026对应批次起止通知

适用地点
青海省级专项资金覆盖西宁;按属地申报,省属企业项目通过建设地属地申报;租赁须为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
指定供方 / 采购约束
租赁须购买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具体认定供方及服务目录待年度指南明确
国产要求
全文未明确统一国产比例或指定国产目录,待年度细则确认
政策有效期
2024-11-05 至 2026-11-04。第二十条明确有效期;期满是否继续实施须另行确定。原件成文2024-11-04,财政厅11-26发布
合格支出期间
租用奖励按年,建设按实际投资;具体合同、付款、验收起止期间待年度指南核实
兑现安排
第十二、十三条:经省数据局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拨付;各级财政收到专项资金后30日内下达到实施单位。这不是从用户申报日起30日到账的承诺
叠加规则
第七条原则上除以奖代补外每项目只申报一种支持方式;第十一条已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具体叠加不可默认
租用算力绿色算力租用年度奖励AI 训练 / AI 推理查看相关租用算力 →带入地区与采购路径测算 →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最高 20%金额上限:¥2,0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每年租用(购买)青海省数据中心服务和绿色算力的租用费第七条(二)1:不超过租用费20%、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第七条要求具体标准在年度申报指南进一步明确。本轮仅核对公开条款;年度指南、实际主体及支出条件仍需核实,未启用自动测算
购买设备 / 设施建设数据中心及绿色算力项目投资后补助智算设施建设查看相关购买设备 / 设施建设 →带入地区与采购路径测算 →带入城市做站点经营测算 →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最高 10%金额上限:¥20,0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实际建成标准机架数、购买算力设备实际投资额等;非所有硬件购买支出第七条(一)1: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须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本轮仅核对公开条款;年度指南、实际主体及支出条件仍需核实,未启用自动测算

关键适用条件

  • 青财建字〔2024〕1583号;原件第七条给出公开支持上限
  • 专项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项目法分配、逐级属地申报
  • 原则上未纳入项目库不得给予支持;项目需评审入库并有合理可考核绩效目标
  • 具体补助奖励标准、材料和条件以每年指南进一步明确

公开材料要求

材料清单待确认,请查看官方申报通知。

待确认与信息缺口

  • 2026年度申报指南、批次截止及材料清单
  • 2026-11-04后是否延续实施
  • 实际年度支持比例、项目入库状态、供方目录和合格支出核定
  • 单个主体已占额度及具体叠加条件
COST SCENARIO

把政策作为成本情景变量

并列查看不计政策的采购成本和假设获批的成本。测算值不是预计到账金额,历史政策情景不表示当前可申报。

从上方已启用测算的采购口径开始。规则未核清时保留公开条款,不计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