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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南A东盟谷的东盟等国家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团队可按指南申请TOKEN前置算力券,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
适用主体:入驻南A东盟谷的东盟等国家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团队;具备模型训练或场景应用开发能力,有明确开发方案且无重大行政处罚、刑事犯罪及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国产化线索:具体要求待核 · 所读原文未明确国产限制,待确认;不等于没有要求。
申报窗口:待确认。指南明确经审核同意入驻南A东盟谷后即可申请;未给统一开始/截止日期,平台当前受理和资源余量待确认。
- 适用地点
- 南A东盟谷指定园区及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五象新区园区
- 指定供方 / 采购约束
- 须租用经南宁市数据局认定入库或备案的南A中心算力服务商;供需为非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
- 国产要求
- 所读原文未明确国产限制,待确认;不等于没有要求。
- 政策有效期
- 起始待确认 至 2028-12-31。官方指南附载南府规〔2026〕2号措施,载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原措施印发日待确认。
- 合格支出期间
- 前置算力券,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具体券有效期限和使用周期待确认。
- 兑现安排
- 采用经审核给予TOKEN计费前置算力券支持;指南公布初审、行业部门审核与联审等兑现流程,个人获券和实际使用额度待确认。
- 叠加规则
- 同类型申请已获市级财政扶持不得重复申请;与自治区、南宁市交叉重复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除外。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待确认金额上限:¥1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审核后给予购买或租用入库供方智能算力资源的前置券,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不包括存储、网络、安全等服务。前置券审核配额及TOKEN结算单价未明确,不用支出比例套算。
关键适用条件
- 指定园区:中—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五象创新型产业基地二/三期、南向电子信息产业园;五象新区其他园区须审核符合条件
- 仅适用本条限定的入孵主体,不能扩大为全南宁市企业
- 用于模型训练和场景应用开发所需人工智能算力
公开材料要求
- 南A东盟谷算力支持申请表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不需提供)
- 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或场景应用开发方案(含项目简介、预计成效、团队及资质)
待确认与信息缺口
- 当前认定供方清单、券实际配额、有效期限和资源余量待确认
- 一般全市企业适用的2025年其他算力措施未在本条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