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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DETAILS

黑龙江省算力券管理办法(试行)

公开条款帮助判断采购相关性。政策效力、申报窗口与兑现安排分别核对;实际资格和核定结果以主管部门为准。

本条按哈尔滨城市入口收录,属于省级政策;地区及适用条件:黑龙江省(含哈尔滨)。目录城市不限制也不保证具体站点或主体适用。

政策测算输入只保留在本标签页,按政策与采购项目分开;不自动同步采购费用。

哈尔滨 · 省级

2026年4月23日印发、9月7日登载省政府公报。省内独立法人购买合规算力服务,合同金额严格超过5万元;一般按实际执行合同金额抵扣30%,省级以上特定项目50%,每单位每年最高400万元。存储和接入网络不在算力服务范围,发券不等于兑付到账。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核对:2026-09-26
政策:有效申报:未公布兑现:已公布兑现安排

适用主体:在黑龙江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申领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异常主体,须以合同购买算力服务用于规定场景

国产化线索:具体要求待核 · 办法未列国产硬件配比;不得据此推定某具体设备或服务必然合格。

申报窗口:待确认。办法规定依申请发券,但未载明当前批次申领起止日;首批发放报道和服务商征集不代表现正受理。

适用地点
黑龙江省(含哈尔滨)
指定供方 / 采购约束
算力服务商须在黑龙江省内出资建设或运营自有算力基础设施,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稳定提供低时延大规模智能算力或超算算力服务;具体当批入库名单另核。
国产要求
办法未列国产硬件配比;不得据此推定某具体设备或服务必然合格。
政策有效期
2026-04-23 至 2028-04-22。办法第22条:自2026年4月23日印发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结束日期按两年期推算为2028年4月22日。2024年旧细则停止执行,仍需留意后续修订。
合格支出期间
按算力服务合同实际执行金额抵扣,合同须严格超过5万元;存储、接入网络等其他资源不属于合格算力服务。
兑现安排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算力服务商凭合同、发票等申请兑付;首年按实际情况安排,第二年起每年一季度另发具体兑付通知。实际到账时间未公布。 查看兑现通知 ↗
叠加规则
同一事项符合省级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别支持,另有规定除外;同一算力服务合同只享受一次。
租用算力一般算力服务采购AI 训练 / AI 推理查看相关租用算力 →带入地区与采购路径测算 →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最高 30%金额上限:¥4,0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算力服务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不含存储和接入网络等其他资源合同金额严格超过5万元;每单位每年最高400万元,单笔合同只享受一次。发券后6个月未开始执行合同,券自动失效。当前申领窗口、供方资格和实际执行合同金额未核实;不能把采购估价当成获券金额
租用算力省级以上科学课题或重点科技及产业创新项目AI 训练 / AI 推理查看相关租用算力 →带入地区与采购路径测算 →
支持标准与计算基数比例:最高 50%金额上限:¥4,000,000支出门槛:待确认算力服务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不含存储和接入网络等其他资源符合特定项目条件时按50%;同时符合一般档按较高档,不叠加;单笔合同只享受一次。须核实项目级别、当前申领窗口、供方资格和实际执行合同金额;不能把采购估价当成获券金额

关键适用条件

  • 哈尔滨仅为黑龙江省级政策的城市入口,不代表所有在哈主体或供方自动合格。
  • 需核实申请单位省内注册与独立法人资格、合同金额严格超过5万元、合格用途、供方条件和项目档位。
  • 本办法针对购买算力资源服务;不能直接套到购买设备、一般模型API或存储/网络费用。

公开材料要求

  • 营业执照
  • 算力服务合同
  • 算力用途说明;兑付阶段由供方另交合同、发票等

待确认与信息缺口

  • 第二批及当前用券申领时间;服务商征集期不等于用券期
  • 当批入库供方、可用券额与申请人最终核定档位
  • 具体兑付通知与实际到账时间;市级独立政策是否存在
COST SCENARIO

把政策作为成本情景变量

并列查看不计政策的采购成本和假设获批的成本。测算值不是预计到账金额,历史政策情景不表示当前可申报。

从上方已启用测算的采购口径开始。规则未核清时保留公开条款,不计算金额。